一、 活動緣起: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為能促進本市青年透過體驗及學習全國各縣市當地不同的族群文化及部落生活,特辦理原鄉部落深度學習之旅,透過實地走訪當地生活環境直接認識各原住民族多元教育及傳統豐富的文化特色,得以提升對原住民族文化認同及延續,進而將原住民族文化內涵傳承及發揚。
另一方面,也透過本次活動的辦理,提升都市原住民族大專青年間的連結、互助、扶助與學習,逐步建立自我文化的認同以及對自我文化自信心,更促進大專青年學子在學業上持續的動力。更透過此活動讓參與學子積極確認人生夢想及大學四年目標,希望透過本次體驗與學習的過程,能深根族群精神命脈,提升原住民族學生肯定與認同自我族群身分。
二、 活動相關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三) 承辦單位:薪創設計有限公司
三、 活動相關資訊:
(一) 活動名稱:桃園市112年度原住民族城鄉交流文化活動
(二) 活動時間及地點:
1.活動日期:112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兩天一夜)
2.活動地點:
112年9月13日(星期三)-
花蓮縣壽豐鄉溪口部落、七腳川事件與部落遷移、部落巡禮、苧麻採集體驗
112年9月14日(星期四)-
花蓮縣瑞穗鄉秀姑巒溪生態體驗(野炊、捕魚蝦)、阿美族傳統植物認識、傳統茅屋文化導覽解說
四、 報名相關資訊:
(一) 報名資格:具大專院校學籍之學生
(二) 報名名額:70人。
(三)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2年 8月13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前或額滿截止。(於 112年8月25日前,採電話通知報名結果,並寄發錄取通及行前須知。)
五、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系統。
六、 資格審查與錄取通知:
(一)資格審查:
1.檢視應檢附證明是否齊全。
2.凡逾期或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二)優先錄取順序:因名額有限,依下列順序錄取。
1.設籍桃園市且具大專院校學籍之原住民學生。
2.就讀桃園市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3.其他縣市大專院校原住民學生。
4.全國各大專院校之非原住民族學生。
(三)錄取公告:
1.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將於112年8月25日(五)於網頁上統一公告,公告同時將寄發錄取通知單並電話聯繫錄取學員。
※經單位公告錄取名單3日內,如以簡訊及電話聯繫而通知不到之學員,則取消其資格。
2.候補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如有學員主動申請放棄研習者,或經研習單位以簡訊、電話聯繫而通知不到學員者,將依序遞補符合資格之學員至額滿為止,候補錄取學員後續將以簡訊及電話通知。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權利與義務
1.參加活動之學員需繳交新台幣500元保證金,活動期間因故無法上課,需提出證明請假(含事假、病假、公假、公出),無提供者,保證金解繳國庫。
2.活動期間相關費用,皆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負擔(參訪交通、保險等,惟不包含集合及賦歸之交通費用)。
3.如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形,經活動地點之地方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或其他重大事故致無法賡續辦理活動,承辦單位將視情況延期或取消,並即時轉知各參與學員及發佈訊息。
(二) 學員管理與注意事項
1.學員守則
(1.)每位學員需承諾本人自參與活動期間,於任何時間地點皆願意認同並遵守活動所有規章,共同維護團體生活的平安、健康、和樂,不違背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之指導規範。以合乎禮節之言行態度,尊重並對待活動所有人員,若有違者願接受承辦單位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之裁決。
(2.)遵守出席承諾並維持團體行動:
活動進行期間,未經請假無故曠課者、或無故離隊者立即予以除名,將報警處理後,通知家長及所屬學校單位。
學員有義務準時參與所有課程及討論,上課或是討論課程無故遲到超過三次、或違反活動其他規定者,將無法退回保證金。
不論於上課、用餐或其他休息時間,皆依照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之帶領規範,以組為單位維持團體行動;學員若未經規定程序准許即逕自離隊、離開指定之行進路線或活動區域,警告乙次。
學員需全程配掛學員證於明顯可識別位置。以上事項請學員盡力配合,若有嚴重違規情形,承辦單位將予以取消參與活動資格,並請家長配合前來將學員領回。
(3.)請假規則:
請假採取時間累計,以小時為單位,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
離開本活動,以及回到本活動現場時,皆需立即告知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以利於承辦單位管理。
若發生需離隊參加學校補考或競賽檢定等非活動內之教育學習活動,仍依規定取消學員資格(請於入營前自行檢查並評估有其他考試、活動或競賽與營隊活動日期互相衝突的可能性,承辦單位對此恕不負責)。
若學員因身體不適或生病受傷而請假外出就醫,該請假時數亦列入缺席計算。為維護並保障學員健康安全,視病情輕重與不同狀況之考量,承辦單位將代替決定強制就醫或協請家長帶回學員返家休養之相關決議。
(4.)上課時請專心聽講、勿打瞌睡,有問題請先舉手後由授課教師或主持人許可再發言;發言之前請先起立向講者介紹自我姓名,發言過程請保持應有禮節,共同維護活動秩序,尊重每一位學員的學習權與聆聽權。
(5.)學員於任何時間地點,皆請勿從事打牌、飲酒等有違自我與他人安全健康或個人與團體優良形象之活動。
(6.)進入或離開用餐地點時,須遵守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之帶領指示,依桌號入座。餐後活動不得離開指定範圍地點,並請於規定時間之前(若當日課程已全部結束,則以組為單位,依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之指示帶領返回宿舍)。
2. 學員住宿公約
(1.)活動期間,所有學員皆住宿於指定分配之寢室,不得任意自行更換或對調就寢寢室,有特殊狀況由承辦單位理解考量後予以協助改善處理;並請學員配合承辦單位依規定程序查問確認室內安全狀態之要求。任何寢室或室友相關問題皆請立即向承辦單位報告。
(2.)兩性之間應秉持互相尊重之態度,除事前先經承辦單位報告緣由,並由主辦單位裁決可基於特殊情節狀況之考量後於限定時間地點範圍內有條件允許之外,無論承辦單位或該寢人員同意與否,任何學員皆不得進入異性學員寢室。違者警告乙次,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取消參與活動資格。
(3.)23:00起,學員結束一切活動,並回到所屬寢室,保持室內安靜並上床就寢,以養成良好作息、充分培養翌日密集上課所需之精神體力,亦不致影響同寢室友睡眠環境需要。學員請配合承辦單位於的23:00點名與巡察,以上違者警告乙次。
(4.)離開寢室務必記得鎖門;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5.)學員對飯店之財產物品應負共同保管維護之責,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應照價賠償。使用衛浴設備,請保持乾淨,若不小心弄髒,請自行清理乾淨以方便下一位使用者。
(6.)住宿期間禁止於寢室內吸菸,需共同維護飯店安全。
(7.)學員需保持尊重他人、和樂共處之精神,飯店內請勿大聲喧嘩、歌唱或干擾他人生活所需之安寧,並維護所在環境之整潔。
3.其他注意事項
(1.)學員經錄取並同意參加本次活動者,不得委由他人代替參加活動,違規者,取消本次參加資格並沒收其繳交之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
(2.)活動期間學員之膳宿與交通費用,概由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支付,不另額外收取。但學員如因個人因素,造成飯店、活動地點、部落等損失,將由所繳交之保證金扣除,不足額部分,仍需由該學員自付。
(3.)報名學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本次參加活動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4.)活動期間僅以學員為對象,請勿攜伴(眷屬)參加。若有攜伴(眷屬)者,經勸告仍未改善,將沒收其保證金,取消本次活動資格。
(5.)夜間23點,所有學員房間不得有其他非該住宿房間人員逗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與安全,不聽勸阻者,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6.)拜訪活動期間,如有任何有損「桃園市112年度原住民族城鄉交流文化活動」形象者,諸如酒醉鬧事、與其他學員爆發肢體衝突者,即刻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7.)活動期間累積警告達三次,將沒收保證金。
八、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變更、解釋、暫停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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