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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典藏與應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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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為保障參與培訓之權利,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網路報名系統自即日起開放至2月17日(三)下午5:00,逾期報名者,恕不予受理,亦不接受電話或現場報名。

  2. 本次培訓課程無須繳交課程費用,惟錄取學員需於錄取公告後,於2月26日(五)15:00前完成繳交保證金,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若完成繳交,但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參加者,須於2月25日15:00(四)前告知,即可領回,逾期辦理放棄者,其所繳交之保證金全數繳回國庫。候補之錄取學員,亦須於通知錄取後之2日內繳交保證金,逾期繳交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 保證金繳交方式:請持保證金繳費單,於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超商或郵局臨櫃繳費。

  4. 學員如需申請公假、登錄公務人員或教師培訓時數者,請務必於報名表上勾選,並註明服務機關單位全名,以利提供妥善服務。公假申請務必於2月17日(三)前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5. 學員經錄取並同意參加本次培訓者,不得委由他人代替參加培訓,違規者,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並沒收其繳交之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

  6. 培訓期間學員之膳食費用,全數由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支付,一概不向學員收費。此外,本次培訓活動並未提供交通及住宿費補助,還請欲報名者就近參加培訓

  7. 報名學員所提供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冒用或不實等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8. 培訓期間僅以培訓學員為對象,請勿攜伴(眷屬)參加。若有攜伴(眷屬)者,經勸告仍未改善,將沒收其保證金,取消本年度培訓資格。

  9. 若有未盡事宜,悉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規定及相關會議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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