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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語教學研習班

研習成績考核

  1. 研習學員學習成果評量,包括以習作練習、實作成果資料或測驗作為學習成果評量,評量分數100分為滿分,70分為合格,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不合格者不發給結業證書,但可申請研習時數。

  2. 參加研習之學員於報名時需繳交新台幣1,000元保證金,研習期間因故無法上課,需提出證明請假(含事假、病假、公假、公出),請假時數超過授課總時數5分之1(即8小時)者,保證金解繳國庫且不發給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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