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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語翻譯研習班
資格審查與錄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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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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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應檢附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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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逾期或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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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遴選條件:(依序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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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加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命題技巧研習班」,領有結業證書者。(檢附結業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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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原住民族委員會教材編輯委員之原住民族籍在職或退休教師。(檢附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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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語教學經驗達5年以上者。(請檢附累積5年以上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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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內未參加增能研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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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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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將於107年8月15日(三)於原住民族委員會(https://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及研習專屬網站(https://petaet.wixsite.com/2018rilw)公告,同時將寄發錄取通知單並電話聯繫錄取學員。※經研習單位公告錄取名單3日內,如以簡訊及電話聯繫而通知不到之學員,則取消其研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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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錄取:錄取名單公告後,如有學員主動申請放棄研習者,或經研習單位以簡訊、電話聯繫而通知不到學員者,將依序遞補符合資格之學員至額滿為止,候補錄取學員後續將以簡訊及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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